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略)年(略)月(略)日9:(略) | (略)年(略)月(略)日9:(略) |
2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6 | (略).6 | 是否组织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会议开始时间:(略) |
| (略).5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视情况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人索要需要踏勘的信息资料,联系人:(略)?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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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3.1信誉分(客观分) | [if !supportLists](1)[endif]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ITSS)四级资质,得3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ITSS)三级资质或未分等级证书的,得4分;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ITSS)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得5分;满分5分。(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中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if !supportLists](2)[endif]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1)资质的,得1分;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2)或以上资质的,得2分;满分2分。(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if !supportLists](3)[endif]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 (略)-1:(略)(4)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三级资质的,得1分;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二级资质的,得2分;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一级资质的,得3分;满分3分。(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1)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ITSS)四级资质,得3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ITSS)三级资质或未分等级证书的,得5分;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ITSS)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得7分;满分7分。(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中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2.2运维配置人员及人员资质分(客观分) | 由各评委独立进行打分,未达到一档要求的不得分:(1)一档5分:(略)(2)二档(略)分:(略)(3)三档(略)分:(略)注:(略) | 由各评委独立进行打分,未达到一档要求的不得分:(1)一档7分:(略)(2)二档(略)分:(略)(3)三档(略)分:(略)注:(略) |
5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业绩分(客观分) | 投标人具有(略)年以来有信息系统运维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6分。(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 投标人具有(略)年以来有信息系统运维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8分。(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