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补充事宜
致:(略)
我公司代理的“贵阳卷烟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卷包除尘及风力送丝系统改造(二次招标)”项目,受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以下内容进行澄清答疑:
问题1:
一、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业绩评分标准明确如下:(略)
我们注意到,贵公司同期招标的“贵阳卷烟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制丝除尘排潮系统购置及服务(二次)施工招标项目”,与本项目招标金额、建设规模相近,但该项目业绩评分权重为5分。基于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及同类项目评审标准一致性的原则,我们希望了解本项目业绩评分权重与同期类似项目存在差异的核心考量因素(如项目技术复杂度、实施范围差异等),以便更精准地匹配投标响应要求,确保投标材料符合评审导向。
二、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条款相关咨询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总分5分)明确要求:(略)
回复:(略)
问题2:(略)
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评分(5分)要求:(略)
综上两条在潜在投标人里只有衡阳核三力科技有限公司满足上述两条,评分项目是为其量身定做,存在严重的倾向性排他性。
回复:(略)
问题3:(略)
“计划工期:(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略)
上述描述中第二阶段:(略)
回复:
经核实,对招标文件工期内容及合同计划工期调整如下:
1、计划工期:(略)
第一阶段:(略)
第二阶段:(略)
第三阶段:(略)
各阶段具体实施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发包人将提前7个日历天向承包人送达各阶段《开工通知书》,通知书载明的起始日期作为对应阶段工期起算依据。
备货期:(略)
2、合同计划工期由(略)日历天修改为(略)日历天。
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最新上传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及变更公告,若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