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中的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项目经理任职资格(满分 5 分) | (1)投标人满足资格要求情况下,得 3 分。(2)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学 ?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上 ?标明的专业为港口与航道工程(包括港 航工程、航道工程、港口航道工程等 ?含航道工程的专业),得 2 分。需提供投标截止前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相应证件扫描件。 | (1)投标人满足资格要求情况下,得 3 分。(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学 ?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上 ?标明的专业为港口与航道工程(包括港 航工程、航道工程、港口航道工程等 ?含航道工程的专业),得 2 分。需提供投标截止前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相应证件扫描件。 |
本项目中的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4)?企业综合能力(满分 7 分) | 1、投标人 (略) 年 1 月 1 日至本工 程投标截止之日完成的水运工程项目 ?获得市级“最高质量奖 ”的每获得一项得 0.2 分,本项满分 1 分。2、投标人 (略) 年 1 月 1 日至本工 程投标截止之日完成的水运工程项目 ?获得省级“最高质量奖 ”的每获得一 ?项得 0.5 分,本项满分 2 分。3、投标人 (略) 年 1 月 1 日至本工 程投标截止之日完成的水运工程项目 ?获得“ 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包含鲁班奖 或詹天佑奖等) ”, 每获得一项得 2 ?分,本项满分 2 分。4、企业近两年以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 “港口与航道 ”类实新型专利证书 的,每个得 0.5 分,本项满分 2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注:(略) | 1、投标人 (略) 年 1 月 1 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完成的水运工程项目获得市级“最高质量奖 ”或“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示范项目”或“水运工程平安工地”的每获得一项得 1分,本项满分 1 分。2、投标人 (略) 年 1 月 1 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完成的水运工程项目获得省级“最高质量奖 ”或“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示范项目”或“水运工程平安工地”的每获得一项得 2 分,本项满分 2 分。3、投标人 (略) 年 1 月 1 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完成的水运工程项目获得“ 优质工程奖(包含鲁班奖或詹天佑奖等)”, 每获得一项得 2分,本项满分 2 分。4、企业近五年以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 “港口与航道 ”类实新型专利证书的,每个得 1分,本项满分 2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