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略)分) | 整体服务方案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的目标、②服务的原则、③服务水平提升和改进方案等方面。 1)方案包括或优于以上全部内容,且内容详细,方案措施可行性强、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5分; 2)方案包含全部项目,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3分; 3)方案中相关项目有缺失,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1分; 4)无相关内容的均不得分。 | 0-5分 |
服务质量保障方案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需求提供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保障方案,②运行车辆的保障保障方案,③后勤保障方案等。 1)方案包括以上全部项目,且内容详细,方案措施可行性强、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5分; 2)方案包含全部项目,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3分; 3)方案中相关项目有缺失,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1分; 4)无相关内容的均不得分。 | 0-5分 |
人员配置方案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需求提供拟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于本项目人员配置、②驾驶员的年龄、驾龄,③备用驾驶员的情况等。 1)人员配置齐全,所有驾驶员驾龄最长,年富力强,备用驾驶员资源充足的,得5分; 2)人员配置较齐全,所有驾驶员驾龄次长,有备用驾驶员的,得3分; 3)人员配置一般,基本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得1分; 4)无相关内容的均不得分。 | 0-5分 |
驾驶人员管理方案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驾驶人员管理方案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驾驶人聘用制度②驾驶人岗前培训制度③安全教育、考核制度④驾驶人职业健康管理等。 1)方案包括以上全部项目,各项制度齐全且内容详细,方案措施可行性强、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5分; 2)方案包含全部项目,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3分; 3)方案中相关项目有缺失,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1分; 4)无相关内容的均不得分。 | 0-5分 |
时间控制方案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需求实际情况,提供详实的时间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对安庆市路线和时间的分析、研判②技术保障、车辆调度③准点保障应急预案等。 1)方案包括以上全部项目,且内容详细,路线和时间的分析、研判合理准确,技术保障、车辆调度方案切实可行、准点保障应急预案针对性强的,完全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得5分; 2)方案包含全部项目内容,对路线和时间的分析、研判,准点保障应急预案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 3)方案中相关项目有缺失,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1分; 4)无相关内容的均不得分。 | 0-5分 |
安全驾驶措施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需求提供安全驾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对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意识的培养、遵守交通法规考核,②对服务于本项目车辆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③对突发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等。 1)方案包括以上全部项目,且内容详细,方案措施可行性强、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5分; 2)方案包含全部项目,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3分; 3)方案中相关项目有缺失,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1分; 4)无相关内容的均不得分。 | 0-5分 |
应急预案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需求提供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运行车辆出现故障的预案,②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预案,③行驶路线出现市政封路的预案等. 1)方案包括以上全部项目,且内容详细,方案措施可行性强、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5分; 2)方案包含全部项目,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3分; 3)方案中相关项目有缺失,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1分; 4)无相关内容的均不得分。 | 0-5分 |
拟服务于本项目的车辆情况(不含备用车辆) | 供应商拟服务于本项目的客车(含轿车、小型客车)情况: 1)车龄在三年以下(含三年,以行驶证上注册日期为准)的,一辆得1分,最高得(略)分; 2)车龄在三年以上五年以下(含五年,以行驶证上注册日期为准)的,一辆得0.8分,最高得(略)分; 3)车龄在五年以上八年以下(含八年,以行驶证上注册日期为准)的,一辆得0.5分,最高得(略)分。 | 0-(略)分 |
拟服务于本项目车辆的保险情况 | 1、供应商承诺本项目所有服务车辆购买车上乘客险(每座)在(略)万元基础上,保额每增加(略)万元,加1.5分,累计不超过4.5分; 2、供应商承诺本项目所有服务车辆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在(略)万元基础上,保额每增加(略)万元,加1.5分,累计不超过4.5分。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0-9分 |
企业实力 | 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的机构颁发且未被暂停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一项得1.5分,本项满分3分。 注:(略) | 0-3分 |
人员证书 | 项目主要负责人(1 人):(略) 注:(略) | 0-4分 |
业绩 | 供应商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客车租赁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得3分,满分9分。 1、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为已履约完成的业绩。 3、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磋商业绩承诺函”的格式填写。如未填写或未按格式填写,则该业绩不得分。提示:(略) 4、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一材料则该业绩不得分。 | 0-9分 |
价格(费率) ((略)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略)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