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及运维服务项目(一期)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问题1:(略)
回复:(略)
经市场调研,至少有4家品牌厂家的设备满足校准膜示值误差和平行性两项指标评分要求,其中“青岛容广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略)
问题2:(略)
回复:(略)
问题3:(略)
回复:(略)
经核查《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略)-(略),截至(略)年9月(略)日),名录内明确包含(略)家品牌的合格设备,其中至少3家品牌的设备完全满足本次招标核心参数要求,且均为市场主流供应商,具备稳定供货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丰富的项目履约经验。该合格供应商数量完全满足政府采购对潜在投标人数量的基本要求,不存在“针对性设置参数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
关于要求提供站房板材的防震防冲击检测报告,该要求未限定投标人主体,且明确允许投标人提供其板材采购合同和选取的板材供应商检测报告,并未特定要求投标人自身持有相关材料。该设置充分考虑了集成商的业务模式特点,集成商可通过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板材供应商合作,完全属于市场化的、自由度极高的证明材料要求,站房所用板材是保障该项目安全实施的载体,其板材抗冲击性直接关系到设备运行环境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本次招标对板材的要求,是基于项目长期稳定运行的实际需求制定,旨在确保站房质量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为监测设备的精准运行提供可靠保障,并非无依据增设要求,不存在对集成商的排斥或倾向性。
问题4:(略)
回复:(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