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权重5分)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社保证明,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要求评审: 项目负责人(1人): 1.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第三方协会(学会)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1分; 2.具有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第三方协会(学会)颁发的食品检验员证书得1分; 3.具有3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得1分。 团队成员(4人及以上,项目负责人除外,如人数不满足要求的团队成员不得分): 1.团队中每有一人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第三方协会(学会)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1分; 2.团队中每有一人具有1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得1分。 上述累计得分,最高得5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相关人员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的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含投标当月)的个人社保证明(如投标截止日前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视为符合。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2.涉及人员证书的要求:(略) 3.涉及人员项目经验的,要求同时提供(1)承诺函(格式自拟,但需体现人员的同类项目经验年限)及(2)同类项目合同关键页作为评分依据,如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需同时提供该项目的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评价证明。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4.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权重5分)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社保证明,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要求评审: 项目负责人(1人): 1.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第三方协会(学会)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的得1分; 2.具有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第三方协会(学会)颁发的食品检验员证书得1分; 3.具有3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得1分。 团队成员(4人及以上,项目负责人除外,如人数不满足要求的团队成员不得分): 1.团队中每有一人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第三方协会(学会)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的得1分; 2.团队中每有一人具有1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得1分。 上述累计得分,最高得5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相关人员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的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含投标当月)的个人社保证明(如投标截止日前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视为符合。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2.涉及人员证书的要求:(略) 3.涉及人员项目经验的,要求同时提供(1)承诺函(格式自拟,但需体现人员的同类项目经验年限)及(2)同类项目合同关键页作为评分依据,如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需同时提供该项目的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评价证明。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