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行政总厨)(仅限1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满足上述要求的,按照以下规则评分: 1、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略)分; 2、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颁发的食品安全总监人员能力验证合格证书,(略)分; 3、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颁发的二级/技师(或以上)中式(或西式)烹调师(或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得(略)分; 4、具有二级/技师(或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得(略)分; 以上4项得分累计,最高(略)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行政总厨)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扫描件;若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投入的该人员作不得分处理; 2、第1项涉及学历的,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https:(略) 3、第2项提供食品安全总监人员能力验证合格证书,以及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https:(略) 4、第3-4项提供相关证书,以及提供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略) 5、以上证书在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需要求提供颁发部门或者监管机构的证明材料,证明证书真实有效且为合法机构颁发,否则不得分。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行政总厨)(仅限1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满足上述要求的,按照以下规则评分: 1、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略)分; 2、具有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颁发的食品安全总监人员能力验证合格证书,(略)分; 3、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颁发的二级/技师(或以上)中式(或西式)烹调师(或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得(略)分; 4、具有二级/技师(或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得(略)分; 以上4项得分累计,最高(略)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行政总厨)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扫描件;若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投入的该人员作不得分处理; 2、第1项涉及学历的,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https:(略) 3、第2项提供食品安全总监人员能力验证合格证书,以及提供发证机关官网或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略) 4、第3-4项提供相关证书,以及提供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略) 5、以上证书在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需要求提供颁发部门或者监管机构的证明材料,证明证书真实有效且为合法机构颁发,否则不得分。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