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河生态区潼关县潼河入渭口段水生态修复工程变更部分已由渭南市水务局以渭水字〔(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潼关县水资源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工程建设内容:(略)
2.3项目投资总额:(略)
2.4计划工期:(略)
2.5标段划分:(略)
2.6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登录《陕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xggzyjy.cn)进行投标确认。网上确认成功后请派代表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略):(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递交地点:(略)
5.2 文件递交方式:(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注:(略)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潼关县水务局。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