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征集文件“第五章 评分标准”的人员配备
“2、拟投入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有退伍军人的,有一个得1 分,满分8分。
(提供以上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拟投入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高级保安员及以上证书的有一个得 1 分;满分5分。
(具有不同等级证书的,按最高等级证书计分,提供以上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拟投入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有一个得 1 分,具有大专学历证书的,有一个得 0.5 分,满分5 分。
(具有不同等级证书的,按最高等级证书计分,提供以上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拟投入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略)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秀保安员荣誉证书,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
(提供以上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更正为:(略)
(提供以上拟投入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拟投入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高级保安员及以上证书的有一个得 1 分;满分5分。
(具有不同等级证书的,按最高等级证书计分,提供以上拟投入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拟投入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有一个得 1 分,具有大专学历证书的,有一个得 0.5 分,满分5 分。
(具有不同等级证书的,按最高等级证书计分,提供以上拟投入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拟投入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略)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秀保安员荣誉证书,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
(提供以上拟投入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