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6最高投标限价)变更前内容:
暂估价(略)元变更后内容:(略)
变更前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招标人允许中标人可以将招标内容中一定比例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完成。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中标人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中标人共同对招标人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特别说明,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文件中请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略)】(略) 号)规定的划型标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文件中请就本招标文件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要求提供书面承诺。/n 分包金额要求:(略)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1)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招标人允许中标人可以将招标内容中一定比例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完成。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中标人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中标人共同对招标人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特别说明,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文件中请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略)】(略) 号)规定的划型标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投标文件中请就本招标文件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要求提供书面承诺。/n 分包金额要求:(略)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变更日期:(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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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