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小样及成品样品所展示的外观、质量、功能进行评审:(略) 一、独立样品((略)分) 1、屏风小样(3分): 提供的样品不存在瑕疵的得 3分。若样品存在以下任意一处瑕疵的扣1.5分,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的得 0 分。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 ”为以下内容: ①铝合金部分有外露的刃口及锐棱、表面有裂纹、毛刺、黑斑、漏喷、掉色现象,表面不光滑均匀,色泽不一致,有流挂、疙瘩、皱皮等缺陷。 ②零部件结合处不严密、不牢固,或有开裂、松动等缺陷。 ③无走线功能或走线功能不合理、不好用。 2、桌面小样(3分): 提供的样品不存在瑕疵的得 3 分。若样品存在以下任意一处瑕疵的扣1.5分,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的得 0 分。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 ”为以下内容: ①表面有明显色差,外表有鼓泡、龟裂、分层等缺陷。 ②表面有毛刺,外表不光滑,封边胶线不均匀等缺陷。 ③切面露出的基材有杂质,实木颗粒不紧密、不均匀。 3、柜门小样(3分): 提供的样品不存在瑕疵的得 3 分。若样品存在以下任意一处瑕疵的扣1.5分,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的得 0 分。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 ”为以下内容: ①钢质部分有锈蚀、有外露的刃口及锐棱、表面有裂纹、毛刺、黑斑、漏喷、掉色现象,涂层不光滑均匀,色泽不一致,有流挂、疙瘩、皱皮等缺陷。 ②零部件结合处不严密、不牢固,或有开裂、松动等缺陷。 ③无透气孔、无四角包角安全措施,密码锁不好用,柜门的各功能分布不合理。 4、学习椅成品样品(3分): 提供的样品不存在瑕疵的得 3 分。若样品存在以下任意一处瑕疵的扣1.5分,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的得 0 分。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 ”为以下内容: ①结构不牢固、不耐用。 ②坐感差、回弹性差。 ③座面表面不平整、椅背椅座出现线头。 二、小样及成品样品整体效果(4分) 提供的样品不存在瑕疵的得 4分。若样品存在以下任意一处瑕疵的扣2分,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的得 0 分。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 ”为以下内容: ①4个样品中任意一个样品出现零配件不好用、功能缺陷或安全隐患; ②4个样品中任意一个样品出现外观效果不美观、颜色不协调或其他外观缺陷; ③材质、工艺、外观等出现不满足招标文件 “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 ”中的相关条款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