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配备 | 1.拟配项目负责人(1人): 具有计算机技术和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2. 拟配技术负责人(1人): 具有计算机技术和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以下证书: (1)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 (2)系统分析师证书; 每提供1个证书得2分,本项满分4分。 3. 拟配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 具有计算机技术和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以下证书: (1)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 (2)网络工程师证书; (3)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 (4)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 每提供1个证书得2分,1人多证不重复得分,本项满分8分。 注:(略) 2.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证书的扫描件及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0-(略)分 | 人员配备 | 1.拟配项目负责人(1人): 具有计算机技术和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2.拟配技术负责人(1人): 具有计算机技术和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以下证书: (2)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或中国信息安全评测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 (2)系统分析师证书; 每提供1个证书得2分,本项满分4分。 3.拟配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 具有计算机技术和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以下证书: (1)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 (2)网络工程师证书; (3)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 (4)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 每提供1个证书得2分,1人多证不重复得分,本项满分8分。 注:(略) 2.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证书的扫描件及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0-(略)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