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公告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③或同时具备②③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或以上); 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或以上)施工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联合体成员不多于4家,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略) 5.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①和②:(略) ②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或通信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略)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略)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③或同时具备②③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施工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家,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略) 5.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①和②:(略) ②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或通信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略)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