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团队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为供应商单位 当前在职在岗人员,否则不予计分。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林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 本项满分5分。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具有林业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林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 本项满分5分。 3.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其他成员: (1)拟派本项目的安全人员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或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2)拟派本项目的应急人员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应急救援员证书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3)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人员,每具有一个初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2分;每具有一个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3分;最多得9分。本项满分9分。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成员身份证、证书(职称)扫描件,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计分;须提供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成员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社保网站查询的截图或供应商已为其缴纳社保的承诺(格式自拟).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否则不予计分。 2.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职称),不重复计分,一人多证仅计取一次。技术职称证书颁发部门:(略)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为供应商单位 当前在职在岗人员,否则不予计分。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林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 本项满分5分。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具有林业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林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 本项满分5分。 3.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其他成员: (1)拟派本项目的安全人员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或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2)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人员,每具有一个初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2分;每具有一个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3分;最多得9分。本项满分9分。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成员身份证、证书(职称)扫描件,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计分;须提供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成员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社保网站查询的截图或供应商已为其缴纳社保的承诺(格式自拟).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否则不予计分。 2.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职称),不重复计分,一人多证仅计取一次。技术职称证书颁发部门:(略) (本项满分(略)分) |
价格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略)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略)%×(略)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略)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