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略)成交供应商中标后在项目属地(贵阳市白云区)设立(略)% 全资控股的项目公司的按以下要求执行: 6.(略).1成交供应商中标后可自主选择在项目属地(贵阳市白云区)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备案、电网公司入网手续办理、运营管理等; 6.(略).2负责项目建设环节(含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须由项目公司通过公开招标选择 EPC施工单位,EPC 单位须具备与本项目匹配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6.(略).3项目公司不得肢解发包,EPC招标须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法定招标平台发布公告,程序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6.(略).4成交供应商对项目公司的全部履约行为(含 EPC招标合规性、项目质量、安全、工期、运维等)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项目公司违约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存在违约行为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不能继续履约,从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略).5在服务期内(略) +5 年内,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项目公司股权,不得转包运营权,项目公司核心管理人员须从成交供应商团队派驻; 6.(略).6项目公司及 EPC 单位的施工、运营行为须符合比选文件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成交供应商建立全程监督机制,监督整个项目建设实施、运营等全部流程。 6.(略).7 成交供应商设立项目公司的,需在签订合同后(略)日内提供项目公司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证明等文件,供学校核查;项目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派驻情况需向学校备案。 6.(略).8 如成交供应商违反上述商务要求,贵院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