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耕地 “非粮化”整改复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略)年耕地“非粮化”整改复耕资金的通知》(琼财资环〔(略)〕(略)号)等文件要求,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略)年“十三五”耕地恢复变更调查技术服务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服务实施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积极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预算金额:(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采购内容:(略)
(五)服务期限:(略)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略)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略)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略)日的,提供承诺函)。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六)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评选标准
我局将综合参选单位资质条件、技术服务能力、报价等情况,按“价低者得”原则从符合资格要求的参选单位中选定项目实施单位;未中标的报价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报名方式
参选单位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含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报价文件、技术服务方案等)装订成册(一份)并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儋州市中兴大街(略)号街区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耕地保护科办公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申报文件,不予受理。
五、其他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将在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公布内容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以下信息咨询: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地址:(略)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