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关于“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各院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略)
一、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略)
现更正为:(略)
二、磋商文件第四章磋商和评审办法:(略)
原评审办法:
1、一名律师出庭的,本项不得分;两名律师出庭,其中一名律师从事法律行业(略)年(不含)以上的,每增加1年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略)
②供应商须提供出庭律师执业证书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或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出庭律师中具备法院审判工作经历,担任过审判员的,每名律师得5分,担任过助理审判员的,每名律师得2分,本项最高得(略)分。同一人员先后担任过助理审判员和审判员的,不重复计分。
注:(略)
现更正为:
1、一名律师出庭的,本项不得分;两名律师出庭,其中一名律师从事
法律行业 (略)年(不含)以上的,每增加 1年得 1分,本项最高得 5分。
注:(略)
②供应商须提供出庭律师执业证书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或其他经评标
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团队配置合理优秀,结构清晰。核心成员执业经验丰富,具备处理本项目复杂问题的能力的,得7(不含)-(略)(含)分;团队配置基本满足要求,但无明显优势。主要依赖项目负责人个人能力,其他成员资历相对较浅或角色模糊的,得4(不含)-7(含)分;团队配置存在明显短板或临时拼凑的迹象。成员资历普遍较浅,或与项目需求的契合度不高的,得1(不含)-3(含)分;团队配置无法满足项目基本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持其团队实力的陈述的,得0(含)-1(含)分。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