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更正内容如下:
1.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的更正
更正前:(略)
更正后:(略)
2.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更正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5)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更正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合格来源国;
(2)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所投产品所属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厂家包括其在国内的独资公司。接受厂家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但需提供上述代理关系的证明。);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6)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附件为更正后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附件为竞争性磋商公告正确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