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中“第二章 技术(服务)要求”,“二、服务要求”的第3项要求 | 为保障更快捷更满意的服务,供应商在国内至少有2位具备磁共振MR设备维修资质的工程师,(需提供经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针对与本标的设备的培训证书作为工程师培训资质证明,并提供人员在供应商单位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退休证及返聘协议(适用于退休返聘人员)。 | 为保障更快捷更满意的服务,供应商在国内至少有2位具备磁共振 MR 设备维修资质的工程师,(需提供经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针对与本标的设备的培训证书或工作牌作为工程师资质证明),并提供人员在供应商单位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退休证及返聘协议(适用于退休返聘人员)。 |
| 2 |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分办法”中“附表4:(略) | 投标人应至少具备2名经PHILIPS MR维保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培训机构培训,或取得维保设备制造商认可其维保能力的其他有效资质证明,证明其具备维修和保养该品牌及型号(或同系列)的设备能力的工程师(其中,有一名拥有磁体和冷头培训证书)。符合要求的工程师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 注: (1)提供经维保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针对与本项目维保设备同品牌同型号(或同系列)设备的培训证书,或者提供维保设备制造商认可其维保能力的其他有效资质证明。 (2)提供该人员在供应商单位于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协议以替代社保缴纳证明) (3)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该项不得分。 | 投标人应至少具备2名经PHILIPS MR维保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培训机构培训,或取得维保设备制造商认可其维保能力的其他有效资质证明(需提供经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针对与本标的设备的培训证书或工作牌作为工程师资质证明),证明其具备维修和保养该品牌及型号(或同系列)的设备能力的工程师(其中,有一名拥有磁体和冷头培训证书)。符合要求的工程师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 注: (1)提供经维保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针对与本项目维保设备同品牌同型号(或同系列)设备的培训证书,或者提供维保设备制造商认可其维保能力的其他有效资质证明(需提供经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针对与本标的设备的培训证书或工作牌作为工程师资质证明)。 (2)提供该人员在供应商单位于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协议以替代社保缴纳证明) (3)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该项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