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商务部分:(略) 技术部分:(略) 评标价:(略)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部分 | (略)分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3 | ①对工程监理的总体策划有深刻认识,对本项目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理解透彻的,得3.0分; ②对工程监理的总体策划认识一般,对本项目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理解一般的,得2.8分; ③对工程监理的总体策划认识较差,对本项目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理解较差的,得2.6分; ④不提供不得分。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3 | ①对工程监理依据非常熟悉,提出的监理工作目标非常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的,得3.0分; ②对工程监理依据较为熟悉,提出的监理工作目标较为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性一般,针对性可行的,得2.8分; ③对工程监理依据不熟悉,提出的监理工作目标不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性较差,没有针对性的,得2.6分; ④不提供不得分。 |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 3 | ①对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安排非常到位,分工十分明确,有较强针对性的,得3.0分; ②对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安排一般,分工明确的,针对性一般的,得2.8分; ③对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安排不到位,分工不明确的,针对性差的,得2.6分; ④不提供不得分。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3 | ①对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表述理解透彻,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出非常切实可行、先进、具体、完整的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的,得3.0分; ②对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表述理解一般,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出较为切实可行、先进、具体、完整的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的,得2.8分; ③对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表述理解不全面,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不够切实可行、先进、具体、完整的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的,得2.6分; ④不提供不得分。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 3 | ①对监理方案中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表述理解透彻,针对项目实际对项目监理控制措施有非常深入的表述,有非常先进、具体、合理的建议,监理措施非常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非常得力的,得3.0分; ②对监理方案中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表述理解一般,针对项目实际对项目监理控制措施有较为深入的表述,有较为先进、具体、合理的建议,监理措施较为完整经济、安全,可行性一般,措施较为得力的,得2.8分; ③对监理方案中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表述理解不全面,针对项目实际对项目监理控制措施不够深入的表述,监理措施不够完整、经济、安全,可行性差,措施不够得力的,得2.6分; ④不提供不得分。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2 | ①对合同、信息管理方案表述理解透彻,能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出非常切实可行、先进、具体、完整的合同和信息管理实施措施的,得2.0分; ②对合同、信息管理方案表述理解一般,能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出较为切实可行、先进、具体、完整的合同和信息管理实施措施的,得1.8分; ③对合同、信息管理方案表述理解不全面,能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不够切实可行、先进、具体、完整的合同和信息管理实施措施的,得1.6分; ④不提供不得分。 |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3 | ①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方法明确,内容全面且有针对性,综合协调措施非常完整、安全、切实可行的,得3.0分; ②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方法一般,内容针对性一般,综合协调措施较为完整、安全、切实可行性一般的,得2.8分; ③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方法不明确,内容不全而没有针对性,综合协调措施较差的,得2.6分; ④不提供不得分。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3 | ①对项目关键部位等建立难度、重点,分析要求针对性强,解决办法较全面、切实可行的,得3.0分。 ②对项目关键部位等建立难度、重点,分析要求有针对性,解决办法一般的,得2.8分。 ③对项目关键部位等建立难度、重点,分析要求针对性较差,解决办法不全面的,得2.6分。 ④不提供不得分。 |
合理化建议 | 2 | ①合理化建议的内容符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的,得2.0分; ②合理化建议的内容基本符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8分; ③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针对性不强,可行性较差的,得1.6分; ④不提供不得分。 |
注:(略) |
2.2.4(2) | 商务部分 | (略)分 | 企业业绩 | 5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总投资(略)万元(含)以上房建类的监理项目,每提供一项得1.0分,最多得5.0分。 注:(略) |
| | | 其他技术人员综合素质 | (略) |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满足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基础上: 1、具有建筑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0分; 2、具有注册造价师的,得1.5分。 本小项最高得2.5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满足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基础上: 1、具有建筑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0分; 2、曾作为总监完成过的房建项目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0分,最多得3.0分。 本小项最高得4.0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满足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2人)基础上,额外再增加: 1、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略) 本小项最高得2.5分。 2、电力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略) 本小项最高得2.5分。 3、安全工程师一名:(略) 本小项最高得3.5分。 注:(略) |
| | | 企业获奖 | 5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的房建类监理项目: 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5.0分; 获得省级奖项的,每项得3.0分; 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1.0分;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