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原征集公告“3.2.1资质要求”,变更为:(略)
2、原征集公告“5.征集文件的获取”中的截止时间变更为:(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后的征集公告为:
某单位项目设计拟邀请投标人入围征集公告
1. 征集条件
本征集项目 某单位项目设计拟邀请投标人入围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特别国债,出资比例为 (略)% ,征集人为 某单位 。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某单位项目设计拟邀请投标人入围 进行征集。
2. 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2.4投资估算:(略)
2.5资金来源及比例:(略)
2.6项目范围:(略)
2.7服务期限:(略)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申请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略)
3.2.2信誉要求:(略)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3.3 本次征集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申请对未入选申请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 征集文件的获取
请从(略)年1月(略)日8:(略)
6. 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略)年1月(略)日9时(略)分,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略)号利星行广场(略)室现场送达。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申请文件,或申请人未按本项目征集公告规定获取征集文件的,征集人将拒收。
7. 征集方法
本项目征集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综合评分制,申请人超过7家通过综合评分法打分排序、确定7家入围单位,申请人超过5家、不足7家的全部入围,申请人不足5家的重新征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箱地址:(略)
标书费/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行:(略)
账号:(略)
账户名称:(略)
(略)年1月(略)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