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以上资质、桥梁养护乙级(含)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略) (1)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无在岗); (3)安全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3.1.1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无在岗); (3)安全负责人: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2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承诺更正为企业信誉 | 承诺5分 企业承诺在劳务中优先使用当地或全省贫困劳动力(略)人(含(略)人)以上得(略)分;(略)人(含(略)人)至(略)人(不含(略)人)得5分;1人至(略)人(不含(略)人)得1分:(略) 或未提供人员的得0分 | 企业信誉 5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基础分4分。 2.依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下发的<<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明确(略)年度贵州省公路水运建设养护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略))(略)号)规定,按照投标人的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确定信用得分: AA得1分。 (2)A得0.5分。 备注:(略) |
3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企业业绩 | 投标人提供近5年((略)年1月1日至今(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或完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或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的业绩,每提供1个得(略)分,最多得(略)分。 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的,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均无法查询的,投标人应当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资料。 | 投标人提供近5年((略)年1月1日至今(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或完工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项目的业绩,每提供1个得(略)分,最多得(略)分。 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的,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均无法查询的,投标人应当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