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略)〕2号,现对采购文件第二章中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做相应更正。
(略).1.(略)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
(略).1.(略).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 (略)%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略)%>采购项目预算×(略)%>
(略).1.(略).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略)%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略)%>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略)%>
(略).1.(略).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略).1.(略).4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更正为:
(略).1.(略)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略).1.(略).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略)%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略)%;(略).1.(略).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略)%;(略).1.(略).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略)%>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