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中2.2产品检测报告分
现修改为:
2.2产品检测报告分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所投产品的带有CMA标识的成品检测报告 (1)所投多功能切菜机产品依据GB/T(略)-(略)完成盐雾试验检测,试验时长≥(略)小时且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
(2)所投多功能切菜机食品接触部件重金属检测,明确覆盖铅、锑、锰、镉、砷等重金属指标,且检测结果符合国标、无超标,报告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的检测报告。
(3)所投一体成型可叠椅产品,检测项目必须包含:(略)
(4)所投油烟净化一体机依据GB/T(略).2-(略)检测,且相对电压变化特性d(t)≥(略)ms;相对稳态电压变化dc≤3.3%;最大相对电压变化dmax≤7%,试验评定符合b)类要求,结果未超出限值,报告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的检测报告。
(5)所投油烟净化一体机依据GB/T(略).(略)-(略),完成试验1检测,试验等级2级,且试验参数、评定结果与(相位:(略)
(6)所投灭火系统产品提供带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报告明确双瓶组容积≥(略)L,报告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
(7)所投灭火系统主机箱压力观察口符合XF(略)-(略)相关要求,出具带有含图片页的检测报告。
上述完全符合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7分,缺项、不提供、检测的内容达不到要求或检测不合格均不得分。
2、原采购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略)-(略) (略):(略)
现修改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略)-(略) (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