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进场交易登记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略)页“第三章 项目要求”中“三、仓储管理 承储企业储存的寿光市级应急成品粮储备原则上实行专仓管理,若达不到专仓储存,必须仓内划设堆垛线,设置专门货位,货位悬挂堆垛专卡,设有“寿光市级应急成品粮储备存放区”标识,并有视频监控系统或日常专门监管措施,视频监控系统须对接至山东省粮食销购信息化系统。” 变更为: “三、仓储管理 承储企业储存的寿光市级应急成品粮储备原则上实行专仓管理,若达不到专仓储存,必须仓内划设堆垛线,设置专门货位,货位悬挂堆垛专卡,设有“寿光市级应急成品粮储备存放区”标识,并有视频监控系统或日常专门监管措施,视频监控系统须对接至山东省粮食购销监管信息化系统。” 2、招标文件第(略)页“第五章 评审办法”中 “2.5.2中小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上述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成品粮存储储备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详见附件)各行业划型标准,结合实际进行划型,出具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做入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上述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变更为: “2.5.2中小企业 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略)%的扣除;本项目价格扣除计算方法如下: 参与评审的报价=经评审的有效的最终报价-经评审的有效的最终报价×(略)%,按照给予价格扣除后的报价计算其价格分得分。此价格仅用于评审排序,一旦成交,不具有结算意义。 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中小企业声明函》做入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②本项目采购标的为成品粮存储储备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详见附件)各行业划型标准,结合实际进行划型,出具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做入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③上述所称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略) 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略)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请各单位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报价,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磋商。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公告.pdf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