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略)年度筼筜湖区零星微改造服务采购(项目编号:(略)
1.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技术项中1-2条款内容“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园林园建及配套设施类改造服务方案(包括花化彩化、绿地改造、园路与广场、建(构)筑物与小品、水电及配套设施、安全设施、市政、园建设施等改造内容)进行评价:(略)
2.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新增“异常低价审查”模块,具体内容如下:
“
| 项目 | 描述 |
| 异常低价审查 |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略)〕2号),结合本项目(采购包)实际情况,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略) |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略)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