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A包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略)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略)
2、原文件获取时间:(略)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略)
3、原开标时间:(略)
开标时间变更为:(略)
4、原采购信息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2 详细评审 商务部分 人员配置
1、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证书查询截图)。(提供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2、取得餐饮管理类或食品类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学信网查询截图)。(提供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3、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食品检验师证书(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网站查询截图)。(提供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4、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食品安全总监证书(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网站查询截图)。(提供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5、拟派厨师长具有二级技师(含)以上厨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供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网站查询截图);
6、拟派人员具有高级(含)以上厨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供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网站查询截图);
7、拟派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高级(含)以上中式面点师证书,提供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网站查询截图);
8、拟派人员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食品安全类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网站查询截图);
9、拟派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高级(含)以上公共营养师证书,提供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网站查询截图);
注:(略)
变更为:(略)
1、拟派厨师长或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式烹调师(一级或高级)资格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没有不得分。
2、拟派人员中具有中式烹调师(中级或二级以上)厨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中式面点(中级或二级以上)厨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一级或高级营养师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3、拟派人员中配备管理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酒店管理专业或具备餐饮业执业经理人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没有不得分。
4、拟派人员中配备餐饮营养师证书,高级营养师证书的得2分,中级营养师证书得1分,初级营养师证书得0.5分,本项最多得5分,没有不得分。
注:(略)
5、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附件下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