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2.2.2 (1) | 技术文 件评分 标准( (略)分) | 施工组织 | 0-5分 | [if !supportLists]1、[endif]根据现场情况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内容较为详尽、能充分考虑现场施工的复杂性,吊装方案的切实可行性; [if !supportLists]2、[endif]在保证安装质量的情况下安装措施详尽、可行,符合本项目施工的实际需求; [if !supportLists]3、[endif]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复杂性,设计保证工期的详细计划,工期制定满足招标文件规定且合理; 4、相关安装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内容详尽且合理。 优秀的,得3<F≤5分; 良好的,得2<F≤3分; 差或者未提供的得0≤F≤2分。 注:(略) |
应急救援方案 | 0-5分 | 投标人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提供应急救援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救援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先进性进行综合评分。 优秀的,得3<F≤5分; 良好的,得2<F≤3分; 差或者未提供的得0≤F≤2分。 注:(略) |
售后维保 方案 | 0-5分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维保服务方案, 从方案完整性、可行性、专业性等进行评分:(略) 良好的,得2<F≤3分; 差或者未提供的得0≤F≤2分。 注:(略) |
2.2.2(2) | 商务文件评分标准((略)分) | 品牌一致性 | 0-6分 | [if !supportLists]1、[endif]所投电梯曳引机品牌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得2分,不一致不得分。 [if !supportLists]2、[endif]所投电梯控制柜及控制柜中调速装置、控制装置与所投品牌一致得2分,不一致不得分。 3、所投电梯门机系统与所投品牌一致得2分,不一致不得分。 注:(略) |
安全等级 | 0-3分 | 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得3分,二级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略) |
制造商体系认证 | 0-6分 | 所投品牌制造商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在有效期内的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注:(略) |
制造商能力 | 0-7分 | [if !supportLists]1、[endif]根据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乘客电梯速度(V):(略) 8.0m/s<V<(略)m/s的,得1分; 其他不得分。 注:(略) 2、所投品牌制造商试验塔高度(H)≥(略)m,得4分;(略)m≤H<(略)m,得2分,其他不得分。 注:(略) |
制造厂家的技术研发实力 | 0-2分 | 所投品牌制造商负责或参与/CEA(略)-(略)《电梯安装施工技术要求》标准起草的,得2分。 |
业绩 | 0-4分 | 电梯制造商具有电梯更换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注:(略) |
荣誉 | 0-6分 | 1、所投电梯制造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政府质量奖的,得2分,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略) 2、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获得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标准领军企业”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略) 3、所投品牌制造商获得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略) |
投标产品性能 | 0-7分 | 所投品牌有机房乘客电梯性能指标: 1、所投电梯品牌光幕为原厂原品牌且光幕束>(略)束的得4分,(略)束≤光幕束≤(略)束得1分,光幕束<(略)束的不得分; 2、所投电梯品牌控制柜具备抗雷击≥(略)KV浪涌抗扰的,得3分;<(略)KV的,得1分。 注:(略) |
生产及研发能力 | 0-6 分 | 1、所投电梯品牌制动器满足≥(略)万次的动作试验要求的,得4分,达到(略)万次(含)但未达到(略)万次的,得2分。 2、所投电梯品牌按钮为原厂原品牌,且按钮开关动作试验≥(略)万次的,得2分,(略)万次≤按钮开关动作试验<(略)万次的,得1分。 注:(略) |
人员配备 | 0-2分 | 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制造商分公司)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得2分。 注:(略) |
服务能力 | 0-6分 | 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制造商分公司)在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两次及以上获得维保单位A+级信用评价的,得6分,一次获得过A+级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