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第五章 评标方法技术资信评分细则2 单位实力 | 1.专业人员配置情况(6分) 投标人具备以下与内部控制、内部审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相关的专业人员,按人数计分: 注册内部审计师(CIA)、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 (CICS/CICP)、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风险管理师(CRMA)、内控、审计、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专业高级职称人员,每具备1人得1分,最高得6分。(多重身份不累计分值)。 注:(略) 2.项目负责人专业能力(6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每提供一个证明材料得2分,最高6分: ①具有内部控制、内部审计、风险管理以及管理咨询相关执业、职业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学历背景; ②自(略)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医疗机构内控评价、内控建设或综合管理评价项目负责人。 注:(略) 3.单位内控专业认可或行业评价(5分)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得5分: ①获得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如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医院管理等)表彰的,以表彰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②取得与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审计相关的体系认证或专业资质,以体系认证或专业资质上时间为准; ③参与过省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或大型公立医院内控相关课题、试点或示范项目,以课题、试点或示范项目获批时间为准。 注:(略) | 1.专业人员配置情况(6分) 投标人具备以下与内部控制、内部审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相关的专业人员,按人数计分: 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 (CICS/CICP)、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风险管理师(CRMA)、内控、审计、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专业高级职称人员,每具备1人得1分,最高得6分。(多重身份不累计分值)。 注:(略) 2.项目负责人专业能力(6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每提供一个证明材料得2分,最高6分: ①具有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风险管理以及管理咨询相关执业、职业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学历背景; ②自(略)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医疗机构内控评价、内控建设或综合管理评价项目负责人。 注:(略) 3.单位内控专业认可或行业评价(5分)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得5分: ①获得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如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协会、风险管理、医院管理)表彰的,以表彰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②取得与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审计相关的体系认证或专业资质,以体系认证或专业资质上时间为准; ③参与过省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或大型公立医院内控相关课题、试点或示范项目,以课题、试点或示范项目获批时间为准。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