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 |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3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 |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承担分析检测任务的单位必须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3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 注:(略) |
3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1 | 报价文件: 注:(略) 资格证明文件: 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联合体投标时,第1-5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分别盖章和签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文件: 注:(略) 技术文件: 注:(略) | 报价文件: 注:(略) 资格证明文件: 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或者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或者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或者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联合体投标时,第1-5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并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文件: 注:(略) 技术文件: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