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或变更简要说明:(略)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略)-(略)-(略)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发布变更公告。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略)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略)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略)
招标项目名称:(略)
项目实施地点:(略)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p)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略)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略)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略)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略)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略)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略)
招标文件售价:(略)
其他说明:(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略)
开标地点:(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 :(略)
7、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略)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
账号(人民币):(略)
账号(美元):
8、其他补充说明
其他补充说明:(略)
附件:(略)
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特种车辆采购项目-除胶车、除雪车、摩擦系数车、跑道清扫车(标段七)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略)号)
(一)异议回复
1.问题1:(略)
异议内容:(略)
异议理由:
1. 本项参数中“轴距:(略)
本项参数可使超过国家标准并且严格禁止生产的车辆能参与投标。
2. 在满足车辆各项功能要求的情况下,车辆的外廓尺寸更短,更窄,更低体现的是车辆更大的优势:(略)
3. 本项参数中“轴距≥(略)mm”,应改为:(略)
修改建议:
1.建议将该项参数修改为:(略)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上述条款存在严重影响招标的公平、公正。为保障所有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竞争,并确保招标人能采购到技术适用、市场成熟的优势产品,建议贵方对招标文件上述内容予以澄清、修改。
招标人回复意见:(略)
1、前置滚刷扫雪车属于专用作业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略)-(略)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车辆标准中,第四页中《其他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应不超过表2规定最大限值》备注要求:(略)
2、招标文件设置轴距:(略)
问题2:
一、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第八章“摩擦系数车”部分中,第3条“动力电池的主要技术性能要求”第b项(标注为★条款)规定:
“★b电池满足《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 (略)-(略))标准;并具有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经查,国家标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 (略)-(略))目前尚未正式实施,其正式实施日期为(略)年7月1日(见附件1)。因此,在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日期((略)年2月(略)日)前,任何企业均无法提供符合该(略)版标准的检测报告。该要求客观上无法满足,且不合理地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质疑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含有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2.根据国家标准实施惯例,新标准在正式实施前无法作为强制性检测依据。
3.目前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为《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 (略)-(略)),该标准为目前行业普遍遵循的技术依据。
三、建议修改内容
为保障招标工作的公平性、合规性和可操作性,建议将上述条款修改为:(略)
招标人回复意见:(略)
根据项目进展,车辆交货日期在(略)年7月1日以后,且根据网上权威新闻报道,多家车企或电动汽车电池企业现已满足(略)国标标准。
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特种车辆采购项目-除胶车、除雪车、摩擦系数车、跑道清扫车(标段七)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略)号)
(一)异议回复
问题1:
第六章(略).4.(略))交货及安装期,以及各时间节点:(略)
建议修改为:(略)
说明:(略)
招标人回复意见:(略)
招标文件已明确本次采购所有车辆最晚到货日期(略)年(略)月(略)日前(含吹雪车)。
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特种车辆采购项目-除胶车、除雪车、摩擦系数车、跑道清扫车(标段七)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略)号)
(一)异议回复
问题1:
前置滚刷扫雪车主要技术要求
(1)配置前部雪铲、滚刷除雪作业(可实现快速互换),并配置鼓风机吹雪作业,铲雪(扫雪)与鼓风机吹雪二种除雪作业方式可联动工作,也可单独工作。产品须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
(3)车辆最大行驶速度≥(略)km/h;工作速度≥(略)km/h,提供带有CNAS或CMA认证的检测报告证明。
澄清理由:(略)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略)
关于除雪车作业速度,理论上底盘行驶速度是多少,作业速度基本都可达到,只有在限定了除雪标准的情况下的作业速度才有意义,而除雪标准是和积雪厚度、湿度、净度等数据相关的,也就是标准,因此在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前提下,任何机构出具的带有任何标识的检测报告都不具备合法、合规性。
因此招标文件(3)要求的:(略)
修改建议:(略)
招标人回复意见:
1、参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除雪车(GB/T (略)-(略))》执行。
2、修改第3条为:(略)
① 具备CNAS/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作业速度检测报告;
② 企业基于设备技术参数的自证材料(需附设计图纸、计算说明书或出厂测试记录);
问题2:
根据招标文件综合评价打分表:
</p)
澄清理由:(略)
修改建议:
注:(略)
招标人回复意见:(略)
指定机场业绩属于设定特定行业业绩门槛,排斥非机场业绩企业,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问题3:
根据招标文件(略)页
一、摩擦系数车/2、主要性能指标等要求:
1、行驶速度:(略)
澄清理由:
《民航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 (略)-(略))或《机场跑道摩擦系数测试设备技术要求和检测规范》AC-(略)-CA-(略)-(略)只对摩擦系数测试设备的测试速度做出明确规定,而对于底盘行驶速度没有限定要求。因此该条款把行驶速度与测试速度并列一起做要求并不严谨。
行驶速度5-(略)km/h的要求,如果检测报告的行驶速度是(略)km/h及以上是否就不符合要求呢?我公司认为车辆行驶速度越高,相对于摩擦系数测试设备的加速性能及原地起步的加速距离越有利,因此如果招标人设定标准是有利于希望采购到更最高车速的车辆,我公司认为该要求描述容易引起评标歧义。
修改建议:
1、行驶速度:(略)
测试速度满足《民航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 (略)-(略))或《机场跑道摩擦系数测试设备技术要求和检测规范》AC-(略)-CA-(略)-(略)中规定的测试速度。
招标人回复意见:(略)
问题4:
根据招标文件第(略)页
8、加装塔台自动化系统终端(ADS—B)
澄清理由:(略)
此条款建议明确:(略)
招标人回复意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