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响应得分规则如下: 以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要求”为基准,所有技术参数须逐条响应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范围详见其他注意事项①),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计(略).8分。 ①标记“★”号的为实质性技术指标,有任何负偏离(不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②标记“▲”号的为重要技术指标,共5项(略)分,每一项负偏离扣7.6分。 ③未做任何标记的为一般技术指标,共(略)项(略).8分,每一项负偏离扣3.8分。 技术响应得分=重要技术指标响应得分+一般技术指标响应得分 (注:(略) 二、本项不计分情况: 《技术响应偏离表》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要求”逐项列出所投产品对应的具体响应情况(缺项)、具体响应情况与对应证明材料不一致、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模糊不清等情况,视同负偏离处理(不计分)。 三、其他注意事项: ①证明材料:(略) ②(重要技术指标负偏离项数×2+一般技术指标负偏离项数)≥6项,视为投标无效。 ③每项技术参数指标应当在《技术响应偏离表》“说明”栏中,注明其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所在章节条目号和页码,并在证明材料中用红框标记对应内容。描述性条款在技术响应偏离表中如实响应即可。 ④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要求”中,技术指标数量以最末级阿拉伯数字序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