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原公告开标时间:(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略)
招标文件原内容: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第4.6款
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的情形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略)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略) %;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略)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略) %;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略)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略) %;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注:(略)
更正为: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略)%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略)%;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略)%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略)%;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略)%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略)%;
其他事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名称:(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人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 系 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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